国澍书画院注册商标图
国澍名人美术家协会徽标
国澍名人美术家协会(书画院)服务宗旨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澍名人美术家(书画院)协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注册的国澍书画院承办,我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86899731Y ,ICP备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批准,备案/许可证编号: ,原名是中国名人美术家协会,官网的网址是:http://www.zgmrm.com/ 简称:zgmrm.com,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族文化艺术家组成的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化艺术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本会以习近平的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团结、组织全国各民族文化艺术和艺术工作者,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而奋斗。
第三条 本会遵守一切国际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按照本会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交流、举荐的职责,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维权的作用,通过开展组织学习、定期培训、深入生活、艺术写生、创作交流、艺术指导、文化艺术评定、奖励、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讨论、书刊出版、报刊宣传、调查研究、惠民服务、人才推荐、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践行“传播世界文化,推动人类文明。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化艺术的核心价值观,努力提高全国文化艺术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不断加强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
第六条 鼓励、引导并组织会员深入社会、深入生活,在艺术创作中努力反映文化艺术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精神风貌,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挖掘和继承传统文化,广泛开展文化艺术志愿服务活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七条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艺术传统,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举办各种形式的文化艺术展览和评审活动。提倡体裁、题材、艺术形式以及风格、流派的多样化。对优秀文化艺术成果和在文化艺术各方面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文化艺术工作者,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八条 努力加强文化艺术理论建设,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和文化艺术评论,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引导中国文化艺术事业健康发展。
第九条 开展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文化艺术创作及理论研究的思想水平和学术水平;发现、培养和扶持、举荐、推广各方面文化艺术人才,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
第十条 遵循艺术规律,发挥专家优势,设立中国名人美协各类艺术部门和各类书画院,积极开展学术书画创作、交流活动。
第十一条 努力办好协会所属刊物和网站。遵循习近平主席讲话的文艺方针,及时反映全国文化艺术创作、理论研究以及有关活动的情况,反映本会和所属各团体会员工作状况,促进创作繁荣,扩大信息交流。
第十二条 尊重、扶持各民族文化艺术传统和特色,培养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家,促进各民族文化艺术事业的共同发展,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艺术交流,巩固和扩大全国各民族文化艺术家的大团结。
第十三条 增进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文化、世界文化、艺术家的联系、交流与团结,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两岸和谐交流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第十四条 推进中外文化艺术交流,积极参加和开展国际文化艺术活动,扩大友好往来,增进同世界各国文化艺术家的友谊,推动中国文化艺术走向世界;为维护世界和平、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为世界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下设:
国澍名人美术家画院;
国澍传统书画艺术专业培训中心;
国澍传统书画评估润格中心;
国澍传统文物鉴定中心;
国澍传统篆刻艺术中心;
国澍传统书画装裱美艺中心;
国澍传统书画展览交易中心。
第十五条 加强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文化艺术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发展我国文化艺术事业;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支持发展中国文化艺术文化产业。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会员法律权益保障制度、总部设立高级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依法维护会员的相关合法权益,及时向有关单位或部门反映或代理会员即时维权。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七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协,各大学学校、美术学院、各类艺术高研班、民间艺术团体、各类书院、画院教育培训基地等均可成为本会的团体会员。全国各系统艺术协会及组织,凡赞成本会章程,提出申请并经本会主席团审议批准,均可成为团体会员。
第十九条 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中国名人美术家协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本会的活动,介绍其会员加入本会,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团体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二十条 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开展符合章程的各项活动。
第二十一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文化艺术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本会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请在本会网站上下载入会申请表进行填写,连同小二寸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全国性大赛获奖证书、不小于四尺整张原作(不同风格)二张,及个人简历一并寄交,报本会后由艺术职称会员会专家评审,主席审批、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颁发编号证书,上网公布。会员必须按时交纳会费和网络管理费用或培训费用。
第二十二条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艺术家和艺术工作者,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本会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请,按二十一条程序,报本会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台湾地区的艺术家和艺术工作者,赞成本会章程,符合入会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会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二十三条 依据本章程另行制订《个人会员入会细则》,经主席团批准后,由驻会领导机构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个人会员权利: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本会活动,享受本会活动的优先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权利,有自由退会的权利,由于会费已经发生消耗,所以无法退回。
第二十五条 个人会员义务: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决定,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团结一致,积极进取反映信息提供资料,为协会作出卓越贡献。
第二十六条 会员如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会章程,本会有及时查处、责令其限期书面回报的权利,视情节轻重,经驻会领导机构讨论决定,可给予通报批评、暂停会籍或取消会籍、或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对于任何会员的处分,必须由三名副主席以上人员,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用职权,作出处分决定。
第四章 组织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国澍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审议工作报告;
3.制定和修改《中国名人美书家协会章程》;
4.选举产生领导机构;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 国澍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推举产生;各团体会员由一名主持日常会务工作的负责人作为全国代表大会的团体会员代表。
第二十九条 国澍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由各团体会员按商定名额推选后提名。各团体会员一名主持日常会务工作的负责人作为代表该团体会员的理事候选人。代表团体会员的理事,如不再担任该团体会员负责人,其理事资格由所在团体推举另一位负责人接任,并报本会主席团备案。
第三十条 理事会选举产生党组书记一人,执行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任命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人。
国澍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驻会执行主席、驻会副主席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会设名誉主席、高级政治顾问、社会顾问、法律顾问、新闻顾问、宗教顾问、理论顾问、艺术顾问等荣誉职务,聘请知名人士担任。由主席团推举或聘请。担任荣誉职务者不再兼任理事。
第三十二条 为我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国际人士、海外侨胞中的文化艺术家,经主席团审批,可授予名誉主席、名誉顾问、名誉理事或名誉会员。
第三十三条 国澍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不定期举行,由主席团召集。主席团会议由执行主席、驻会副主席召集,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三十四条 主席团成员和理事会理事,有对本会建设、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和奉献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于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本会章程或不称职的领导机构成员,按照管理权限,经民主程序,予以调整、罢免或撤换。
第五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包括:分部及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展售或拍卖艺术品等开办经济实体,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经费、资产或个人的合法艺术所得,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本会所属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国澍名人美术家协会(书画院)简称中国名人美协、国澍名美。国澍名人美术家协会(书画院)的英文名称是”GUOSHU celebrity Artists Association” 简写为:”GSCAAG”会址设在中国境内。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国澍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其修改权属国澍代表大会。章程条文的解释权属国澍名人美协。
第四十条 关于加入国澍名人美术家协会(书画院)的规定和入会申请表格式样本如下或者参见国澍名人美术家协会官网首页右侧《会员申请文件下载》栏目(也可复制)。
关于加入国澍名人美术家协会(书画院)的规定
附加:入会申请表格式样本,可照此样本制表(也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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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书法美术创作者的入会条件:
(一)普通会员申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2、同意国澍名人美术家协会章程。
3、对书画有一定认知或造诣的书画爱好者。
4、可以独立创作较好的书画作品。
(二) 个人高级会员申请:
必须满足以下4个条件任一条件的均可申请个人高级会员:
1、高级书法.美术美术师可申请;
2、省级书法.美术会员及以上可申请;
3、在我协会主办展览上获得二等奖以上可申请;
4、个人会员满8年可申请高级会员;
5、中国书(美)协会员。
(三) 理事团体单位、常务理事团体单位、单位申请:
理事单位是从普通团体会员中选举产生的,理事单位的增补由理事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为理事单位;
常务理事单位是由理事单位中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单位的增补由常务理事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为常务理事单位;
二、 协会会员会费缴纳办法:
(一) 会费标准:
1、个人普通会员100-600元/永久;(国家会员100元);
2、个人高级会员1000-5000元/永久;(国家会员1000元)
3、普通团体会员1000元/永久;
4、理事团体5000元/永久;
5、常务理事团体10000元/永久;
6、电子档案展示费200元/年,于入会时缴纳,不做电子档案不交。
申请加入国澍名人美术家协会应提供的资料:
1、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提供书画作品不同风格二幅(等于大于4平尺)。
3、二寸照片两张。
三、入会程序:
1、填写入会申请表(可以在国澍名人美术家协会网上下载打印)。
2、邮寄作品、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包括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电子版到协会,每月有两次不定期的评审。
3、评审合格后通知,缴纳会费。
4、邮寄证书。
国澍名人美术家协会(书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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